強迫癥指一種以強迫癥狀為主的神經癥,其特點是有意識的自我強迫和反強迫并存,二者強烈沖突使病人感到焦慮和痛苦;病人體驗到觀念或沖突系來源于自我,但違反自己意愿,雖極力抵抗,卻無法控制;病人也意識到強迫癥狀的異常性,但無法擺脫。病程遷延者可以儀式動作為主而精神痛苦減輕,但社會功能嚴重受損。 強迫癥的癥狀表現(xiàn)得林林總總,但百變不離其宗。根據(jù)中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(第三版),將其歸納為兩大類: (1) 以強迫思想為主,包括強迫觀念、回憶或表象,強迫性對立觀念、窮思竭慮、害怕喪失自控能力等。 (2) 以強迫行文(動作)為主,包括反復檢查、洗滌、核對或詢問等。 另外還有上訴的混合形式。 病人稱強迫癥狀起源于自己內心,不是被別人活外界影響強加的;強迫癥狀反復出現(xiàn),病人認為沒有意義,并感到不快,甚至痛苦,因此試圖抵抗,但不能奏效。 由于以上癥狀,影響或嚴重影響患者的生活、工作等,以致社會功能受損。 以上癥狀不是其他精神障礙的繼發(fā)性強迫癥狀,如精神分裂癥、抑郁癥、或恐懼癥等;也不是腦器質性疾病特別是基底節(jié)病變的繼發(fā)性強迫癥狀。 為了便于讀者進一步了解癥狀,以便按圖索驥、對號入座,今年來許多學術專著(如江開達主編的《精神病學》)、科普作品《名醫(yī)會診強迫癥》又將強迫思想分為強迫觀念、強迫情緒和強迫意向。這樣強迫癥的癥狀就可以分為一下4類。 (1) 強迫觀念(強迫懷疑、強迫回憶和強迫性窮思竭慮等)。 (2) 強迫情緒。 (3) 強迫意向。 (4) 強迫行為。 上述4大強迫癥往往使患者終日糾纏于一些毫無現(xiàn)實意義的觀念和行為,妨害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,使患者感到苦惱。 強迫障礙患者的病前人格,常具有強迫特點,詳見“強迫性人格障礙”。